黑龙江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测绘及数据库软件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测绘及数据库软件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农业畜牧兽医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测绘及数据库软件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测绘及数据库软件管理系统建设项目2.2项目地点:七台河市茄子河区
2.3项目规模:耕地面积约457797亩(以实测面积为准)。
2.4招标内容:项目地块测量采用航拍卫片加实测法。中标单位成果数据必须与国家、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管理系统相兼容。
2.5计划工期:
2.6招标范围:土地确权测绘及数据库软件管理系统建设。
2.7质量标准:作业后达到农业部三项农业行业标准,并通过国家验收。
2.8标段划分:六个标段,其中外业土地测绘五个标段;内业数据建库和后期搭建管理服务平台为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茄子河镇共计49987亩。其中新富村5786亩、东风村2443亩、茄子河村1338亩、中和村2009亩、东河村2008亩、东胜村1001亩、富强村7973亩、双阳村3858亩、正阳村2955亩、太阳村4184亩、兴龙村6201亩、万龙村10231亩。(外业土地测绘)
第二标段:铁山乡共计52500亩。其中新发村6897亩、铁东村7588亩、铁山村5521亩、铁西村8841亩、立新村1890亩、创新村2260亩、四新村6557亩、红星村5586亩、五星村7360亩。(外业土地测绘)
第三标段:中心河乡共计91361亩。其中更生村13682亩、双利村6931亩、中心河村7404亩、新兴村5294亩、新立村4936亩、龙湖村14797亩、团胜村19460亩、金乡村18857亩。(外业土地测绘)
第四标段:宏伟镇(原宏伟镇)161854亩。其中钟山村7838亩、虎山村9757亩、桃山村20000亩、城山村9100亩、清泉村6152亩、向阳山村5011亩、新明村14135亩、建丰村10974亩、安山村6948、峻山村7600亩、京石泉村15995亩、鹿山村11000亩、长龙山村16936亩、福山村5457亩、三合村14951亩。(外业土地测绘)
第五标段:宏伟镇(原岚峰乡)102095亩。其中山泉村8500亩、春山村6905亩、双兴村10000亩、环山村11709亩、岚峰村9251亩、河东村4844亩、富山村5972亩、向桦村3304亩、前山村11742亩、林山村5210亩、山峰村15254亩、英山村4294亩。(外业土地测绘)
第六标段:耕地面积约457797亩。(内业数据建库和后期搭建管理服务平台,对1~5标中标单位进行管理培训等,负责技术、监理、数据整合并通过国家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具有地籍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及同类项目经验,参与确权登记工作专业技术单位要在黑龙江省设有分支机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该项目一至五标段不得兼投,参与确权登记工作的专业技术单位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测绘工程师或具有测绘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其他人员资格必须满足招标文件配备要求。
3.3投标企业近三年(2013年-2015年)必须承担过地籍测量工程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项目,熟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投标登记后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
7.1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7.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近三年内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
7.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方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农业畜牧兽医局
招 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康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征仪花园小区A区101栋9号门市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451-58811498
邮 编: 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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