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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康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7-07-07 13:52:37 来源: 中国招标网
    聊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镇康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服务项目已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且资金已落实。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镇康县农业局的委托,就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邀请具有相应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镇康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镇康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服务工作项目共涉及7个乡(镇)、69个村委会,面积为72万亩。

    2.2 项目计划资金 :1407.6万元

    2.3 工期要求:合同签定且工作底图到位后8个月内完成全部外业确权调查测绘工作及二轮公示,工作底图到位后15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工作。

    2.4 质量要求:根据国家测绘标准及农业部农村土地确权的“调查规程、编码规则、数据库规范”和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农办经[2015]5号)的通知规定,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或优。

    3.5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镇康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服务工作项目A包(测绘技术牵头标)

    合同编号:ZK-TDQQ-01

    招标内容:凤尾镇、勐捧镇、勐堆乡、忙丙乡4个乡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服务工作,国土二调数据43.2万亩。

    第二标段:镇康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服务工作项目B包(测绘标)

    合同编号:ZK-TDQQ-02

    招标内容:南伞镇,军赛乡、木场乡3个乡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服务工作,国土二调数据 28.8万亩。

    第三标段:镇康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服务工作项目监理服务标

    合同编号:ZK-TDQQ-03

    招标内容:镇康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服务工作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注:1、A包为全县测绘技术牵头标,除完成本标段服务工作范围外,还应承担统一全县业务培训、指导;统一全县技术设计书编写、报批、评审工作;数据整合、汇总、建设数据库;完成项目初验等内容;2、投标人可以报名参加任意标段,但不得兼中两个及以上标段。

    3、投标人的资质和条件要求:

    3.1 第一、第二标段要求投标人

    3.1.1 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法人,有固定经营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1.2 具备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业务范围须包括:不动产测绘(含地籍测绘)、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3.1.3具有保密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或经云南省国家保密局保密审核合格后开具的有效证明;

    3.1.4 投标人需在《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第一批测绘作业资质合格单位名单>的通知》(云农确办〔2015〕6号)或《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第二批测绘作业暨第一批监理资质合格名单>的通知》(云农确办2016年2号)文件名单内;

    3.1.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3.1.6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测绘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7 合同履行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能力;

    3.1.8 2014年1月1日至今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重大质量事故;

    3.1.9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10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都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查询证明)

    3.1.112017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款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有效缴纳证明材料。

    3.1.12近三年做过一个及以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项目。

    3.1.13 2017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税务部门出具有效的缴款证明材料;

    3.1.14 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1.15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3.1.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者转包;

    3.1.1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2 第三标段要求投标人

    3.2.1 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法人,有固定经营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2 具备国家甲级测绘资质,且业务范围包含不动产监理;

    3.2.3 具有保密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或经云南省国家保密局保密审核合格后开具的有效证明;

    3.2.4 投标人需在《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第二批测绘作业暨第一批监理资质合格名单>的通知》(云农确办2016年2号)文件名单内;

    3.2.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3.2.6 合同履行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能力;

    3.2.7 2014年1月1日至今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重大质量事故;

    3.2.8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9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都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查询证明)

    3.2.102017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款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有效缴纳证明材料。

    3.2.11近三年做过一个及以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项目监理服务;

    3.2.12 2017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税务部门出具有效的缴款证明材料;

    3.2.13 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2.1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3.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者转包;

    3.2.1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3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并确保其真实、准确;

    4、该项目为临沧市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试运行项目(电子与纸质同时进行)。如果投标企业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之后即可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该项目为临沧市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试运行项目,电子与纸质同时进行,请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与代理公司联系进行确认并购买纸质招标文件。

    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出示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证件(授权代理人购买)以供查验,同时提交相关证照、证明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3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纸质招标文件发售地址: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大超 联系电话:15288400185

    5、购买纸质招标文件费用: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800 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投递时间:2017年7月31日上午08:30-09:00时。

    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2017年7月31日上午09:00时止。

    投标文件投递地点:送达至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2017年7月31日上午09:00时。

    开标会议地点: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只在招标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临沧政务服务网、镇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网及云南润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康县农业局

    地址: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泰和路100号

    联 系 人:刘德忠

    联系电话:0883-663077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北市区小康大道实力郡城10栋1号商铺

    联 系 人:李杨志

    电 话:0871-68392383、65214525

    传 真:0871-65214525

    电子邮箱:ynryzb@163.com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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