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省公安交通管理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2014-04-03 15:17:26 来源:
基本信息:
业主单位: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所属地区:甘肃
所属行业:商业咨询服务 电脑网络计算机 交通运输
所属地区:甘肃
所属行业:商业咨询服务 电脑网络计算机 交通运输
招标公告正文:
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全省公安交通管理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二)项目名称:全省公安交通管理警用地理信息系统
(三)拟采购设备说明:全省公安交通管理警用地理信息系统是依托省公安厅“甘肃省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是在甘肃省公安厅警用地理信息电子地图上开发叠加公安交通管理相关图层开展应用。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总队可实现资源共享,全省各市州(高速公路)支队、县市区大队开展应用,避免重复投资。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2号中芯大厦19层)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1、高工(兰州理工大学)
2、谈静民高工(甘肃联通)
3、陈显军高工(省科学院)
4、张轩宁专执律师(甘肃佳运律师事务所)
赵子文:省公安交通管理地理信息系统是依托“甘肃省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是在省厅公安交通管理地理信息地图上叠加公安交通管理有关图层,是原系统的拓展和延伸,由省厅系统建设方建设合理合情。
谈静民:公安交通管理地理信息系统须与其他系统实现有效关联和信息资源共享方可开展应用。总队作为省公安厅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托共享建设最为实用。因此,选择其省厅系统建设方建设较为妥当。
陈显军:总队建设的全省交通管理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由省公安厅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单位--方正国际承建,可避免大量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在系统开发中可保证技术方案的一致性,从而实现全警共享。
张轩宁:此项目论证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合理,论证会议程序合法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方代表:董安科
(九)甘肃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卜向峰
联系电话:0931-8899924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96号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联系人电话:0931-8387664
联系人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新武都路212号
(一)采购人: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二)项目名称:全省公安交通管理警用地理信息系统
(三)拟采购设备说明:全省公安交通管理警用地理信息系统是依托省公安厅“甘肃省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是在甘肃省公安厅警用地理信息电子地图上开发叠加公安交通管理相关图层开展应用。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总队可实现资源共享,全省各市州(高速公路)支队、县市区大队开展应用,避免重复投资。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2号中芯大厦19层)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1、高工(兰州理工大学)
2、谈静民高工(甘肃联通)
3、陈显军高工(省科学院)
4、张轩宁专执律师(甘肃佳运律师事务所)
赵子文:省公安交通管理地理信息系统是依托“甘肃省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是在省厅公安交通管理地理信息地图上叠加公安交通管理有关图层,是原系统的拓展和延伸,由省厅系统建设方建设合理合情。
谈静民:公安交通管理地理信息系统须与其他系统实现有效关联和信息资源共享方可开展应用。总队作为省公安厅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托共享建设最为实用。因此,选择其省厅系统建设方建设较为妥当。
陈显军:总队建设的全省交通管理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由省公安厅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单位--方正国际承建,可避免大量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在系统开发中可保证技术方案的一致性,从而实现全警共享。
张轩宁:此项目论证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合理,论证会议程序合法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方代表:董安科
(九)甘肃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卜向峰
联系电话:0931-8899924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96号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联系人电话:0931-8387664
联系人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新武都路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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