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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台县新集水库工程征地复测项目招标公告

    2017-05-26 17:13:41 来源: 中国招标网
    聊聊

    所属地区

      甘肃省 加入日期 2017年05月26日 招标公司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截止时间 2017年06月21日        

     

    正文内容

    项目编号:LTJYRCDJ201724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凉市灵台县达溪河新集水库工程已由省水利厅以甘水规计发〔2016〕2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为国家开发银行专项基金及省水投融资。招标人为甘肃水务灵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华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分公司对该工程征地复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新集水库工程征地复测项目

    2.项目概况:新集水库位于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百里镇政府上游的达溪河干流上,坝址距灵台县城约26km。工程任务是向灵台县城乡居民提供生产生活用水,向灵台县工业园区提供工业用水,兼顾达溪河下游农业灌溉用水。水库总库容3218万立方米,兴利库容1115万立方米,设计年供水量1122.5万立方米。枢纽建筑物沿坝轴线呈“一字型”布置,采用泄洪底孔及溢流表孔联合的泄流方式,挡水建筑物、泄洪建筑物及取水建筑物均布置在河床上,从左至右依次为混凝土重力挡水坝段、混凝土泄洪排沙底孔坝段、混凝土溢流表孔坝段、混凝土与均质土坝连接坝段、均质土坝段,坝顶总长度758米,最大坝高39.5米。工程等别为III等,工程规模为中型,水库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工程建设区和淹没区共需占地7051亩,至目前,已全面完成新集水库工程建设区和淹没区百里镇杨新庄村的土地征收工作任务,为准确核实已征地区的四址界限坐标、土地面积、地籍类别,公平公正地兑付征地补偿资金,需对新集水库工程百里镇杨新庄村已征收土地进行复测。

    3.工程概算:该工程征地复测费概算为13.6万元。

    4.招标内容:对新集水库工程百里镇杨新庄村已征收土地进行复测,主要内容是通过GPS实地测绘手段对已征收的百里镇杨新庄村土地四址界限坐标进行核实,土地面积、地籍类别进行复测核准,编制已征收土地测绘图,特别要注明已征收土地四址界限、位置坐标、面积等测绘要素。

    5.计划工期: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08日,共10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工程征地复测项目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丁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测绘或测量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具有2年以上测绘经历,且主持过2项以上同类项目的测绘工作。

    3.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注:告知函日期必须是在公告发布之日后,否则无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5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灵台县新兴路1号县人社局一楼)。

    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开户许可证、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证件、近年来同类工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上述资料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概不退还。)

    五、招投标文件的获取、递交其它要求

    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5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灵台县新兴路1号县人社局一楼)。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21日15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灵台县新兴路1号县人社局二楼)。

    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6621 1904 6675 6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投标人应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LTJYRCDJ2017248_01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工程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认真填写报名资料,联系电话、姓名。凡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水务灵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灵台县西大街35号

    联系人:张  盼

    电  话:0933-596455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分公司

    地   址:灵台县世纪花园D区5号楼4单元101室

    联系人:柳奕妍

    电   话:1819332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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