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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局完成2014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2014-12-12 12:39:59 来源: 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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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6日,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召开全省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检查评审会,陕西局有关领导出席会议。15位全省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检验专家库中专家对2014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抽检资料进行评审。

    会议指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检查是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测绘质量监管的重要举措之一,而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是测绘资质单位的竞争力和生命力所在,只有成果质量合格,测绘单位才能不被市场淘汰。日前,《陕西省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修订案已获省十二届人大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15年3月15日开始施行。新的管理条例中,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的重要性得到全面提高,成果质量监管的内容单列一章,对测绘相关质量责任、义务、工作程序作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测绘资质单位对其测绘成果质量终身负责,也对测绘主管部门进行成果质量监管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条例施行后,将成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管方面最重要的法律依据。

    会议对本次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检查评审会议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监督检查评审工作要依法依规开展。专家依法依规进行评审才能保障主管部门依法行政,评审结论必须要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和技术依据。二是评审工作要做到公正廉明。评审结论应出于公心、利于公正,从为社会各界用户负责、为国家负责的角度严格作出评审结论,营造公平竞争的优良产业发展环境。三是监督检查结果要落到实处。检查合格的应该予以表彰,检查不合格应予以纠正,并对不合格单位进行处理,让监督检查结果切实有效。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总结宣传。要不断总结监督检查工作的得失、成效、经验、教训,做到监督检查工作一年上一个台阶,工作程序、成效效率不断提高。要加强对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检查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宣传,让所有测绘地理信息从业人员了解、贯彻相关法律规定要求,消费者和用户了解相关要求,从而促进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总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此次监督检查工作主要检查了近三年未经国家、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以及2013年监督检查不合格单位共30余家。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测绘单位技术质量体系和成果质量两个方面。成果质量检查主要由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实施,依照相关规定对各抽检单位提交的测绘成果进行检查,并出具质检报告。成果检查结束后,陕西局组织省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检验专家库的专家对抽检单位的技术质量体系以及质检站的成果检验资料进行审核,形成监督检查结论。本次监督检查的结果将在陕西局门户网站公布,并作为测绘单位资质考核的依据之一。(苏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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